语感教学通讯 2018年3月 总第36期
语感教学通讯
主 办:中国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语感教学研究与实验专题组
2018年3月8日 第2期 (总第36期)
中国语感教学研学联合体
(草案)
一.名称:中国语感教学研学联合体
二.性质:本联合体是由全国各地有志于进行洪镇涛语文教育思想研究与实践的中小学校及相关教育教学研究机构自发组成的教育学术研究联合体。
四.法律管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规,体现《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精神,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顺应新形势,助力新课改。
五.业务范围
(一)围绕语文教学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研究和交流活动。
(二)进行“洪镇涛语文教育思想”基地校之间研学活动,加强基地校之间合作交流,共同发展。
(三)举办年会,进行洪镇涛语文教育思想研讨交流,总结经验,集中智慧,安排布局,评选学术论文,展示公开课。
(四)举办洪镇涛语文教育思想中青年教师培训班,培训语感教学骨干教师。
(五)举办“洪镇涛语文教育思想”课堂教学大赛,扩大洪镇涛语文教育思想影响力,推广洪镇涛语文教育思想研究成果。
(六)征集出版《语文本体教学思想“优秀课堂案例”》等。
(七)指导使用好洪镇涛老师著述的《开明中小学语文实验课本》《洪老师和青年教师谈语感教学》《开拓与坚守》《写给中小学生的传统文化》等。
六、联合体理事单位
第一批理事单位:武汉语感教学研究基地(武汉光谷八小、武汉吴家山恒大嘉园学校、武汉四中、武汉十五中,武汉马房山中学);赤峰市职业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赤峰田家炳中学;喀喇沁旗第五中学;喀喇沁牛营子中学;深圳宝安区教育局;福州一中等。
理事单位权利和义务
1、理事单位在联合体中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
2、实行理事单位学期轮值制度,即每学期由一个理事单位主持本学期联合体活动。
3、积极支持参与联合体的活动。
六.组织机构:
1.“中国语感教学研学联合体”组织管理机构是“联合体理事会”。主要主持联合体及协调“南北中”分部工作。
2.下设以武汉为中心的“中分部”;以赤峰为中心的“北分部”;以深圳宝安区教育局为中心的“南分部”。
3.“联合体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3人;设秘书长1人,副秘长3人。
建议人选:理事长巴易尘,副理事长王先海、熊俊峰、巴行健;秘书长巴易尘,副秘长巴行健、王晓明、唐宝成(宝安区语文教研员)。
4.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召开联合体理事会。
(2)检查联合体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联合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审查批准本联合体理事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5)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行使以上权利。
5.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联合体理事会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助理事会领导、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4)审查基地校入会申请,提名并报请理事会审批。
(5)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行使以上职权。
(6)处理其他日常联络事务。
建议人选:秘书长巴易尘,副秘长巴行健、王晓明、唐宝成(宝安区语文教研员)。
七.活动形式:
1.联合体每两年举办一次年会,并组织开展本联合体业务范围内的其它活动。
2.赤峰、武汉及深圳宝安每学期依次轮流承办一次联合体研学活动。
3.“南北中”分部联合体根据实际情况各自每学期各自开展研学活动并将情况通报其它两部。
4.“南北中”分部不定期开展基地校际之间的研学活动。
中国语感教学研学联合体筹备委员会
2018.3.8